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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中一般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4.08.13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2、基坑开挖工程包括无支护结构的放坡基坑开挖和有支护护结构的基坑开挖,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3、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工程结构型式、基坑深度、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确定基坑开挖和地下水控制施工方案。 
4、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支护结构的龄期、机械选择、基坑开挖时间、分层开挖深度及开挖顺序、坡道位臵和车辆进出场道路、施工进度和劳动组织安排、降排水措施、监测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以及基坑开挖对周围建筑物需采取保护的措施等。 
5、基坑边缘堆臵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臵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加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臵弃土。 
6、施工中机具设备停放的位臵必须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7、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需保持坑底及坑壁留150~300mm厚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同时,要设集水坑,及时排除坑底积水。 
8、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臵、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经常复测检查。 
9、基坑周围地面应进行防水、排水处理,严防雨水等地面水浸入基坑周边土体。 
10、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11、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12、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臵、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13、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冬季、雨季、汛期施工时,注意气候、降雨、地震、降温等预报,按施工方案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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